校直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公用房的管理,切实发挥公用房资源使用效益,现对全校房产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普查,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
全校各单位(部门)占有使用和归口管理的房产。
二、普查步骤
本次统计工作采取各单位(部门)自查,学校复核两个阶段进行。
(一)自查阶段(3月30日-4月15日)
1.各单位(部门)对自己使用和管理的全部房产进行自查,按公用房使用性质、用途进行分类(参照附件1、2),建立并完善房产使用台账。对于无门牌号的房屋,可自行编写门牌号(备注中说明),无法确定使用面积的房屋,可联系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查询。
2.根据自查结果填报《黑龙江科技大学房产使用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3)
(二)复核阶段(4月16日-4月30日)
资产管理处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《黑龙江科技大学房产使用情况统计表》对全校房产逐一进行现场复核,复核内容包括房产使用状况,实际用途与填报信息是否一致等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房产普查,落实专人进行本单位数据填报,本次普查数据将做为下一步实施房产绩效管理的依据,同时也是学校实施房产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数据,所以要求各单位填报的数据务必精准。
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通过学校办公系统上报统计表,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电话:88036972,联系人:关玉新。
资产管理处
2023年3月30日